一、訴訟時效
如果您與他人之間發生民事糾紛,您可以有多種選擇,比如自行協商和解、仲裁、訴訟等等。雖然訴訟不見得是最好的一招,但是有時卻是必要和最后的手段。如果您希望你的訴訟請求得到法院的支持,獲得勝訴的判決,您應當在一個有效的期間內提起訴訟,這個期間就是訴訟時效。簡單的講,訴訟時效就是指當事人的勝訴權得到保護的有效期間。您如果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才提出起訴,法院雖然可以受理,但您的訴訟請求將被駁回,除非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自愿履行?,F在,我們將一些主要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情況介紹如下:
民法通則
第135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136條: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第137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第138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當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繼承法
第8條: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
產品質量法
第33條:因產品質量存在缺陷造成損害要求賠償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自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益受到損害時起計算。
國家賠償法
第32條:賠償請求人請求國家賠償的時效為二年,自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時的行為被依法確認為違法之日起計算,但被羈押期間不計算在內。
環境保護法
第42條:因環境污染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受到污染損害時起計算。
二、主要訴訟期間:
訴訟期間不同于訴訟時效。訴訟時效規定的是勝訴權在多長時間內可以受到保護,訴訟期間則是指具體訴訟行為應當在什么期限內完成。下面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的主要訴訟期間:
《民事訴訟法》第
45條:第四十五條
當事人提出回避申請,應當說明理由,在案件開始審理時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開始審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辯論終結前提出。
第101條第三款: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解除保全。
第125條: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第149條、161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第164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176條: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第
205條:當事人申請再審,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條第一項、第三項、第十二項、第十三項規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第
239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