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狀
原告:,男(或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證號碼 ), 族,職業 ,住 。聯系電話:。 被告: 市 局 分局,住所地: 市 區 路 號。 法定代表人: ,局長。 訴訟請求: 依法撤銷被告做出的 號處罰決定。 事實與理由: 書寫:行政行為的內容、不服行政行為的理由等(應全面反映案件事實的客觀真實情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七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慈溪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年 月 日